性格不合适,想要离婚?
您可能想进一步了解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协议离婚首先需要您与对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协商一致。之后,双方携带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提交申请后,需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如双方均无异议,则民政局会颁发离婚证,正式解除婚姻关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从法律角度看,性格不合本身并不直接构成离婚的法定理由。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若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或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性格不合若导致双方感情破裂,且符合上述条件,可成为离婚的理由之一。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若对方不同意离婚,您可考虑诉讼离婚。此时,您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及相关证据(如感情破裂的证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具体流程包括立案、调解、审理、判决等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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